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XX银行预留印鉴卡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加强我行印鉴卡的管理,根据法律法规及XX银行重要空白凭证及有价单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XX银行预留印鉴卡作为重要凭证管理,本办法所指印鉴卡为具有八位编号的印鉴卡,分为空白印鉴卡的管理和已使用印鉴卡管理,用于客户在我行预留印鉴的凭证。不具有编号的印鉴卡不再新增使用。第三条 空白印鉴卡的管理。 (一)空白印鉴卡为重要空白凭证,应按XX银行重要空白凭证及有价单证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空白印鉴卡由总行、分行及支行凭证管理员负责保管。(二)空白印鉴卡的规格、样式由总行统一规定、印制,各分、支行不得私自印制。(三)分、支行空白印鉴卡不够使用时,应从总行领取,不得自行跨网点调剂,确需调剂的应经总行运营管理部批准后方可调剂。(四)空白印鉴卡的调拨、领用、发售、收回、销毁必须实行控号管理。(五)空白印鉴卡按每套1元的假定价格纳入表外科目核算。(六)开户单位领用空白印鉴卡应在XX银行重要空白凭证使用情况登记簿(以下简称“使用情况登记簿”)上签收。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