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煤矿职工培训管理办法公司所属各科室、区队:为了进一歩贯彻落实“管理、装备、培训”三并重的原则,提高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技术水平,确保煤矿安全生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条例等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为认真做好“三项”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特制定本办法:一、一般工种人员:1、所有入井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取得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必须持证上岗。每年进行一次资格证书的审核培训。2、每年开工之初,一般工种人员必须进行职业再培训,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严禁无证上岗。3、煤矿必须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岗位教育工作。(1)全矿职业再教育每年一次,要求所有人员必须参加培训,每次培训结束后,进行考试,考试不合格者不准上岗。(2)教师构成:由各分管的矿长和各业务科室骨干负责授课,各授课人员必须对自己的岗位负责。(3)培训内容: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工人技术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煤矿安全知识,企业规章制度等方面教材。4、新工人必须进行不少于72个学时的岗前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