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灵宝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证管理办法为了进一步促进我校毕业证书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根据中等职业教育学籍学历管理相关文件及灵宝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特重新制订本办法。 第一章 毕业证书的办理 第一条 新生入学,培训科收集并核准学生的基本信息。学生信息应包含学生准考证号、学生学号、学生身份证号、学生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政治面貌、民族、系别、专业、班级、籍贯、来源地区等。并将含学生基本信息的新生名单(含电子版本)提供给教务科。 第二条 教务科建立新生数据库并做好新生网上学籍审核工作。 第三条 教务科整理、审核在校生数据库。教务科于每年12月底前和次年3月底前上报当年秋季新生和次年春招新生以及在校生数据库到上级主管部门。 第四条 每年教务科要按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征订下一年毕业证书内页及外壳。 第五条12月份和5月份教务科进行下一年毕业生1-4学期的毕业成绩审核,同时组织班主任填写毕业生登记表评语,并做好填写验收。 第六条 每年开学后两个月教务科根据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