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中心学校“一票否决”事项管理制度第一条 为推进“一票否决”工作的落实,督促学校干部提高执教治校能力,确保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经中心学校集体研究,制定“一票否决”事项管理制度。 第二条“一票否决”事项按照管理权限行使,“一票否决”情形参照麻城市相关规定执行。第三条 实施“一票否决”事项应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第四条 成立三河口中心学校“一票否决” 事项管理领导小组。“一票否决”工作主要有:安全稳定、党风廉政、计划生育、师德师风、教学质量、信访、收费与发行、财产与财务等八个方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1、学校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2、学校党政领导干部违反党纪国法,造成不良影响的;3、单位教职工违反计划生育法规,出现超生的;4、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规范,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5、不重视教学研究和师资培训,教学质量低劣,家长、学生反响强烈的;6、因工作不力,造成越级上访,调查属实的;7、办学行为不规范,学校或教职工乱收费、乱办班、乱补课、乱发教辅资料的;8、因管理不善,造成学校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