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广东省检察官入额考试真题开卷考试一、结合两学一做谈如何做好一名检察官。二、结合关于完善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谈如何构建检察机关的司法责任制。三、案例题。(四选一,分别涉及职务犯罪侦查、刑事、民事、预防冤假错案。)A 路过一地,看到 BCD 抢劫,就上去阻止,起了冲突,A 夺刀过来把 B捅死了,A 被 CD 捅伤(轻伤),于是逃跑,CD 追赶,这时候路过的 E 看到A 被追以为 A 是坏人,就阻止 A 逃跑,A 以为 E 是 CD 同伙就拿刀将 E 捅伤(重伤)然后继续逃跑。公安以故意伤害对 A 立案,请问如何对 A 的行为定性?四川省检察官员额考试真题一、题型:单选、多选、判断、案
2、例(两道程序纠错题、四道刑法案例题)二、主要考点分析:刑法基本原则、刑事责任年龄、共同犯罪、未完成形态、刑罚分类、死缓的不同后果、累犯、缓刑假释的适用、盗窃罪、失火罪、重大责任事故罪、强奸、拐卖妇女罪、非法拘禁罪、集中贿赂犯罪、检察官任职条件等。江苏省检察官入额考试真题一、案例分析:考点有罪名认定、犯罪数额、共同犯罪、主从犯、累犯认定。2二、根据材料写审查报告:两名嫌疑人涉嫌经济犯罪,报告内容涉及事实归纳、证据摘抄、证据分析、案件定性、法律监督、结论等。河北省检察官入额考试真题一、试题形式:分为四部分,职务犯罪侦查、公诉和侦查监督、监所、民行,每部分 4 至 6 道题,考题主要以案例为主,都是
3、办案中容易遇到的分歧点。江西检察官入额考试真题一、案例分析(三道题选择二道作答)二、文书制作(选择其中一道作答,涉及侦查终结报告、公诉意见书、刑事抗诉书)三、论述题:人民检察院对诉讼活动进行法律监督的理论和实践问题。甘肃检察官入额考试真题一、题型:单选、多选、案例(四选一)、文书写作(四选一)剧透一道单选考题:根据宪法规定,下列哪项权利属于公民基本权利中的政治权利和自由?1、言论自由2、批评建议权33、宗教信仰自由4、平等权二、论述:结合检察机关的性质和特点,谈谈检察机关如何在依法治国中发挥重要作用。陕西检察官入额考试真题刑事案例犯罪嫌疑人韦广伦,曾用名韦广麟,1975 年出生,男,壮族,广西
4、人;犯罪嫌疑人韦广贤,绰号阿 K,男, 1979 年出生,壮族,广西人。二人均在 2010 年 11 月因犯盗窃罪被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012 年刑满释放。2015 年 12 月 5 日,韦广伦乘车经过江南市市中区某卫生院,发现该院窗户没有安装防护网,遂准备实施盗窃。当晚韦广伦找到老乡韦广贤帮忙,韦广贤同意。后二人准备了撬棍、螺丝刀、手套、胶带等做案工具。2016 年 12 月 7 日凌晨 2 时,二人从墙洞进入医院,发现值班保安被害人蒋某某,遂对其进行掐脖、殴打、捆绑,后二人在撬开收费室保险柜的过程中,发现保安蒋某某挣脱呼救,二人再次对蒋进行殴打、掐脖窒息,导致蒋某死亡。后二
5、人拿走保险柜现金13000 元,当场平分。韦广伦拿走被害人随身现金 600 元和价值人民币 850 元的手机一部。后二人逃离现场。当日 6 时许,保安王某发现被害人蒋某,遂报警。经鉴定,蒋某系被他人扼颈导致机械性窒息死亡。4当日 5 时许,被害人蒋某的妻子周某给蒋某的手机打电话、发信息,犯罪嫌疑人韦广伦回复信息称蒋某在其手中,以此为要挟,向周某索要现金 5 万元,并约定当日 6 时许交付。周某即刻报警,韦广伦抵达约定地点后,怀疑有便衣警察遂离开。2016 年 3 月 10 日,韦广伦向公安机关投案,提供线索。次日,韦广贤被抓获。公安机关在韦广伦租住处查获作案工具和赃物手机一部。2016 年 3
6、 月 10 日、 11 日刑拘,江南市公安局未将二人押送看守所,而是在公安局问讯室讯问。3 月 16 日送看守所羁押,4 月10 日经检察院批准逮捕, 8 月 9 日侦查终结, 8 月 11 日起诉。犯罪嫌疑人及辩护人提出非法证据排除,经调取入所体检表,发现韦广贤双手腕、双脚腕有伤痕,皮肤挫裂伤。经查看同步录音录像,犯罪嫌疑人韦广贤的录像在派出所和看守所各有一次,但均不完整。在审查起诉阶段,韦广伦家属给被害人蒋某家属赔偿 3 万元 。问题一:(60 分)1、本案的定性、量刑情节?2、分析侦查机关的程序违法?3、如何处理犯罪嫌疑人韦广贤某及其辩护人提出的刑讯逼供、排除非法证据?5问题二:根据以上
7、案情和证据制作起诉书(40 分)结尾综合各省考试的经验,考题一般分为两类:一是既有主观又有客观题型,一类纯是主观题型。不论是主观题型还是客观题型,都是在平时办理案件中经常遇到的难点、重点。司法考试有一句名言:重者恒重、轻者恒轻。在有限的准备时间里,必须把握重点,有的放矢。在繁忙的工作之余,拿起法条复习,成为了各地法检两院一道亮丽的风景。参加员额考试,是对自己工作的一次总结。它必然会让我们看到自己的不足和差距,确定未来的努力方向。法官检察官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只有抱有终身学习的态度才能胜任这个光荣的称呼。每一位从业者在工作中经常会面对着生死离别、人间沧桑,它教会了我们更要谨慎坦然的面对
8、人生。不论入员额与否,平常心对待,我们依然还要站在这条阵线上,低俗地说叫做养家糊口,高雅的表述叫做继续维护公平正义。还是祝福各位入员大吉!6广州检察院系统考题与法官考试的命题原则相同,检察官入额考题包括三道大题,类型分别为简答题、分析论述题和案例应用题,主要是从检察工作规律和检察业务实际出发来命题。省检察院副检察长黄武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出题的原则是为了适应检察工作的规律和实践特点,突出考察应试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法律知识水平和检察业务能力,避免那种脱离工作实际的死记硬背和纯理论考试。第一道大题是简答题,结合检察官日常工作,谈如何履行检察官职责。“这道题主要考察政治理论,既要有理论阐述,又要有结
9、合日常司法工作实践,要想答好并不容易。第二道题目主要考察考生从检察业务及检察权运行规律出发,并结合工作实践,谈如何构建司法责任制体系。“这既是热点又是难点。因为作为基层检察官,一般平时也都会有思考,但这题难在构建司法责任制涉及很多制度性的东西,如员额制改革、员额制下检察官权责清单等,难度不小。”广州海珠区检察院检察官狄波说。广州海珠区检察院检察官蔡润铿介绍,最后一道题按分报职位的不同设置了4 道选做题,考生可以根据自己选报的职位任选一道题目作答。“这 4 道题分别涉及职务犯罪侦查、审查批捕、民事行政工作、防止冤假错案四类内容。”7部分参考人员自行准备的复习资料目录,供参考:一、司法体制改革全省
10、检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各种动员、讲话等二、办案责任制2014 年 1 月 8 日高检院政治部主任在“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试点工作”部署会上的讲话三、以审判为中心2015 年 6 月 9 日曹建明、孙谦在全国检察机关第五次公诉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四、规范司法曹建明检察长在全国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2014 年 12 月 16 日 五、刑法条文、罪名大全、司法解释大全 、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诉讼规则一审程序需要注意的问题(一)普通程序:81、关于公开开庭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个人隐私案件包
11、括:强奸、强制猥亵妇女、猥亵儿童、侮辱、诽谤?)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当庭宣布不公开审理的理由。审判的时候被告人不满 18 周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犯罪的时候不满 18 周岁的,开庭时可能已满,可以公开)。但是,经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未成年被告人所在学校和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可以派员到场。2、审判长负责查明当事人到庭情况、宣布组成人员、告知权利等,不能由书记员代替。3、证人、鉴定人出庭的条件:不是所有的证人都必须出庭,制作成笔录的证人证言可以作为定案证据进行质证和使用。(1)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证人证言有异议;(2 )该证人证言对案件定罪量刑有重大影响;(3)人民法院
12、认为证人有必要出庭作证的。人民警察就其执行职务时目击的犯罪情况作为证人出庭作证,适用上述规定。鉴定人出庭的条件:(1)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2 )人民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9注意:未要求鉴定意见对案件定罪量刑有重大影响。4、公诉人出庭公诉,应配备书记员担任记录;简易程序案件,可以不配备书记员担任记录。5、法院可以强制证人出庭作证。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只是可以不被强制出庭作证,但并不免除其作书面证言的义务。(侦查人员能否被强制出庭?非法证据排除时不强制,作为目击证人时可以强制。)6、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延期审理建议的,法院应当同意
13、。7、根据六部委的最新规定。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时,应当将案卷材料和全部证据移送人民法院,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翻供的材料,证人改变证言的材料,以及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利的其他证据材料。根据这一规定,审查起诉阶段制作的讯问笔录、询问笔录,如果有翻供、翻证的内容的,必须一并移送。如果没有翻供、翻证的,是不是也要一并移送?似乎是。8、法院的庭审笔录,为何不交予公诉人阅读并签名确认?个人认为应当签名确认。9、人民检察院发现法院庭审确有违反法定程序情况的,应当庭后提出纠正。10、庭前会议:10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审判人员可以召开庭前会议:(1)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申请排除非法证据
14、的;(2)证据材料较多、案情重大复杂的;(3)社会影响重大的;(4)需要召开庭前会议的其他情形。在庭前会议中,公诉人的职责:公诉人可以对案件管辖、回避、出庭证人、鉴定人、有专门知识的人的名单、辩护人提供的无罪证据、非法证据排除、不公开审理、延期审理、适用简易程序、庭审方案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提出和交换意见,了解辩护人搜集的证据情况。对辩护人搜集的证据有异议的,应当提出。11、辩护人问题:(1)辩护人经通知未到庭的,被告人同意的,可以开庭审理,但被告人属于应当提供法律援助情形的除外。(被告人不同意,则不能开庭)(2)被告人当庭拒绝辩护人辩护,要求另行委托辩护人或者指派律师的,合议庭应当准许。被告人
15、拒绝辩护人辩护后,没有辩护人的,应当宣布休庭;仍有辩护人的,庭审可以继续进行。重新开庭后,被告人再次当庭拒绝辩护人辩护的,可以准许,但被告人不得再次另行委托辩护人或者要求另行指派律师,由其自行辩护。被告人属于应当提供法律援助的情形,重新开庭后再次当庭拒绝辩护人辩护的,不予准许。案情简介:A 路过一地,看到 BCD 抢劫,就上去阻止,起了冲突,A 夺刀过来把B 捅死了,A 被 CD 捅伤(轻伤),于是逃跑,CD 追赶,这时候路过的 E 看到 A被追以为 A 是坏人,就阻止 A 逃跑,A 以为 E 是 CD 同伙就拿刀将 E 捅伤(重伤)然后继续逃跑。公安以故意伤害对 A 立案,请问如何对 A 的行为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