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第 四 章 测 试 题 及 参 考 答 案一 、 单 项 选 择1、 十 八 届 ( ) 中 全 会 第 一 次 在 建 党 历 史 上 把 法 治 作 为 中 央 全 会 的 主 题 :正 确 答 案 : C2、 ( ) 是 保 证 党 和 国 家 兴 旺 发 达 、 长 治 久 安 的 根 本 法 , 具 有 最 高 权 威 : 正 确 答 案 : A3、 依 法 治 国 是 党 领 导 人 民 群 众 治 理 国 家 的 基 本 方 略 , ( ) 是 治国 理 政 的 基 本 方 式 : 正 确 答 案 : D4、 事 实 证 明 , ( ) 是 决 定 当 代 中 国 命 运 的
2、关 键 抉 择 , 是 党 和 人 民 事 业大 踏 步 赶 上 时 代 的 重 要 法 宝 : 正 确 答 案 : C5、 ( ) 废 止 劳 动 教 养 制 度 , 完 善 对 违 法 犯 罪 行 为 的 惩 治 和 矫 正 法 律 , 健全 社 区 矫 正 制 度 : 正 确 答 案 : B6、 全 面 推 进 依 法 行 政 实 施 纲 要 规 定 , 地 方 各 级 人 民 政 府 应 当 定 期向 ( ) 报 告 推 进 依 法 行 政 的 情 况 : 正 确 答 案 : D7、 ( ) 在 纪 念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宪 法 公 布 实 行 30 周 年 大 会 上 的
3、讲话 指 出 : 宪 法 的 生 命 在 于 实 施 , 宪 法 的 权 威 也 在 于 实 施 : 正 确 答 案 : A8、 全 面 推 进 依 法 行 政 实 施 纲 要 要 求 , 要 按 照 谁 决 策 、 谁 负 责 的 原则 , 建 立 健 全 ( ) : 正 确 答 案 : C9、 2010 年 国 务 院 ( ) 强 调 了 新 形 势 下 加 强 法 治 政 府 建 设 的 重 要 性 紧迫 性 : 正 确 答 案 : B10、 ( ) 是 制 度 和 规 则 的 权 威 和 成 熟 的 表 现 形 式 : 正 确 答 案 : A11、 国 务 院 全 面 推 进 依 法
4、行 政 实 施 纲 要 提 出 ,通 过 十 年 的 努 力 ,依 法 行 政 的 目 标 是 建 设 ( ) : 正 确 答 案 : B12、 中 国 共 产 党 第 十 八 届 中 央 委 员 会 第 四 次 全 体 会 议 , 于 2014年 10 月 20 日 至 23 日 在 ( ) 举 行 : 正 确 答 案 : C13、 中 国 政 府 走 向 法 治 化 的 前 提 和 基 础 是 ( ) : 正 确 答 案 : B14、 ( ) 是 推 动 上 层 建 筑 适 应 经 济 基 础 的 必 然 要 求 : 正 确 答 案 : A15、 十 八 届 四 中 全 会 提 出 , (
5、 ) 是 治 国 之 重 器 , 良 法 是 善 治 之 前 提 : 正 确 答 案 : D16、 ( ) 年 , 国 务 院 发 布 了 全 面 推 进 依 法 行 政 实 施 纲 要 。 正 确 答 案 : C217、 法 治 的 核 心 是 ( ) 。 正 确 答 案 : A18、 中 国 最 高 的 权 力 机 关 是 ( ) : 正 确 答 案 : D19、 依 法 行 政 的 内 涵 不 包 括 ( ) : 正 确 答 案 : B20、 有 效 监 督 政 府 的 前 提 是 ( ) : 正 确 答 案 : C21、 ( ) 对 社 会 主 义 法 治 建 设 作 了 充 分 的
6、论 述 , 提 出 到 2020 年要 实 现 依 法 治 国 基 本 方 略 全 面 落 实 , 法 治 政 府 基 本 建 成 的 目 标 。 正 确 答 案 : D22、 “所 谓 ( ) 就 是 行 政 执 法 主 体 自 觉 运 用 体 现 人 民 根 本 利 益 和 社 会 发展 要 求 的 法 律 , 按 照 合 法 行 政 、 合 理 行 政 、 程 序 正 当 、 高 效 便 民 、 诚 实 守 信 、权 责 统 一 的 要 求 , 管 理 国 家 事 务 、 经 济 文 化 事 业 和 社 会 事 务 , 实 现 政 府 的 组织 、 职 权 、 行 为 、 程 序 和 责
7、 任 的 法 定 化 。 “ 正 确 答 案 : A23、 ( ) 国 务 院 印 发 全 面 推 进 依 法 行 政 实 施 纲 要 : 明 确 提 出了 建 设 法 治 政 府 的 奋 斗 目 标 和 具 体 要 求 。 正 确 答 案 : B24、 公 务 员 是 指 依 法 履 行 公 职 、 纳 入 国 家 行 政 编 制 、 由 国 家 财 政 负 担 工 资 福利 的 工 作 人 员 , 以 下 选 项 中 不 属 于 公 务 员 的 是 ( ) 。 正 确 答 案 : C25、 ( ) 是 指 要 严 格 依 照 法 定 权 限 行 使 权 力 、 履 行 职 责 , 如 果
8、没 有 法 律 、法 规 、 规 章 的 依 据 , 行 政 机 关 不 得 作 出 影 响 公 民 、 法 人 和 其 他 组 织 权 益 或 者增 加 其 义 务 的 决 定 。 正 确 答 案 : D26、 ( ) 指 的 是 针 对 市 场 主 体 内 部 制 度 缺 失 、 疏 于 管 理 出 现 的 违 法 行 为 ,以 及 行 政 机 关 在 巡 查 过 程 中 发 现 市 场 主 体 存 在 的 普 遍 性 问 题 , 行 政 机 关 可 以约 见 其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相 关 负 责 人 进 行 谈 话 劝 勉 , 督 促 其 完 善 制 度 , 整 改 的 问题 ,
9、避 免 违 法 违 规 再 次 发 生 。 正 确 答 案 : B27、 ( ) 强 调 : 行 政 机 关 是 实 施 法 律 法 规 的 重 要 主 体 , 要 带 头 严 格 执 法 ,维 护 公 共 利 益 、 人 民 权 益 和 社 会 秩 序 。 正 确 答 案 : D28、 以 下 选 项 中 不 属 于 行 政 执 法 证 据 的 有 ( ) 。 正 确 答 案 : C29、 ( ) 是 要 把的 思 想 贯 穿 于 执 法 工 作 的 全 过 程 , 做 到 服 务 、 管 理 和 执 法 紧 密 结 合 , 寓 管 理于 服 务 之 中 , 在 服 务 中 实 施 管 理
10、, 在 执 法 中 体 现 服 务 。 正 确 答 案 : A30、 ( ) 是 指 行 政 机 关 为 了 实 现 特 定 行 政 目 的 , 在 法 定 职 权 范 围 内 或 者依 据 法 律 、 法 规 、 规 章 和 政 策 , 以 劝 告 、 提 醒 、 建 议 、 协 商 、 制 定 和 发 布 指导 性 政 策 、 提 供 技 术 指 导 和 帮 助 等 非 强 制 方 式 , 引 导 公 民 、 法 人 和 其 他 组 织作 出 或 者 不 作 出 某 种 行 为 的 活 动 “ 正 确 答 案 : D331、 在 市 场 经 济 体 制 下 , 政 府 不 仅 是 管 理
11、者 而 且 更 是 服 务 者 。 ( ) 的 目 的 不 仅 是 为 了 维 护 秩 序 , 也 是 为 了 服 务 于 市 场 经 济 的 发 展 和 公 共 利 益 ,所 以 要 树 立 服 务 行 政 观 念 , 增 强 服 务 意 识 。 正 确 答 案 : A32、 ( ) 必 然 涉 及 相 对 人 的 财 产 权 、 人 身 权 甚 至 生 存 权 等 最 基 本 的 人 权 ,执 法 主 体 必 须 在 行 政 执 法 中 贯 彻 人 权 保 障 宪 政 原 则 , 合 理 选 择 行 政 执 法 方 式 ,使 行 政 执 法 的 目 标 不 仅 维 护 社 会 秩 序 ,
12、而 且 保 障 相 对 人 的 合 法 权 益 。 正 确 答 案 : B33、 相 对 人 的 法 治 观 念 、 对 待 行 政 执 法 的 态 度 等 往 往 会 直 接 或 间 接 影 响 行 政执 法 人 员 的 行 为 方 式 , 因 此 还 要 提 高 ( ) 的 法 律 素 质 。 正 确 答案 : C34、 思 想 是 行 动 的 指 南 , 如 果 没 有 正 确 的 思 想 观 念 的 指 引 , 就 不 可 能 有 符 合法 治 政 府 建 设 要 求 的 执 法 创 新 , 所 以 执 法 创 新 首 先 就 要 转 变 行 政 执 法 人 员 的( ) 。 正 确
13、答 案 : D35、 ( ) 是 一 种 理 性 、 平 和 、 文 明 、 规 范 的 执 法 , 适 度 减 少 执 法 的 强 制力 、 扩 大 教 育 量 、 缩 小 对 立 面 , 有 助 于 实 现 法 律 效 果 与 社 会 效 果 的 有 机 统 一 。正 确 答 案 : B36、 以 下 选 项 中 不 属 于 柔 性 执 法 方 式 的 是 ( ) 。 正 确 答 案 : A37、 ( ) 强 调 : 要 维 护 社 会 主 义 法 制 的 统 一 、 尊 严 、 权 威 , 形 成 人 们 不愿 违 法 、 不 能 违 法 、 不 敢 违 法 的 法 治 环 境 。 正
14、确 答 案 : D38、 ( ) 是 行 政 机 关 为 了 化 解 社 会 矛 盾 、 维 护 社 会 稳 定 , 依 照 法 律 、 法规 、 规 章 和 规 范 性 文 件 的 规 定 , 居 间 协 调 处 理 与 行 使 行 政 职 权 相 关 的 民 事 纠纷 的 行 为 。 正 确 答 案 : B39、 ( ) 是 指 要 建 立 行 政 裁 量 权 基 准 制 度 , 科 学 合 理 细 化 、 量 化 行 政 裁量 权 , 严 格 规 范 裁 量 权 行 使 , 避 免 执 法 的 随 意 性 。 正 确 答 案 : A40、 ( ) 指 的 是 在 某 一 违 法 行 为
15、易 发 时 段 到 来 之 前 , 以 口 头 或 书 面 形 式向 行 政 相 对 人 宣 传 、 解 释 法 律 法 规 , 提 前 告 知 行 政 机 关 各 项 监 管 要 求 , 提 示 、引 导 、 督 促 其 按 照 法 律 法 规 及 政 策 要 求 履 行 义 务 , 加 强 自 律 , 尽 可 能 减 少 违法 行 为 发 生 。 正 确 答 案 : D41、 党 的 十 八 届 四 中 全 会 以 ( ) 作 为 主 题 : 正 确 答 案 : D42、 中 国 特 色 国 家 治 理 体 系 的 ( ) 是 党 的 领 导 、 人 民 当 家 作 主 、依 法 治 国
16、的 有 机 统 一 : 正 确 答 案 : B43、 我 国 不 断 推 进 国 家 治 理 体 系 和 治 理 能 力 现 代 化 , 努 力 实 现 从 管 理 到 治 理的 转 变 。 管 理 的 主 体 是 政 府 , 治 理 的 主 体 还 包 括 社 会 组 织 和 个 人 。 从 管 理 到治 理 的 变 化 ( ) 正 确 答 案 : C44、 西 方 的 文 官 制 度 最 早 形 成 于 ( ) : 4正 确 答 案 : C45、 “为 保 证 政 府 工 作 的 连 续 性 和 稳 定 性 , 各 国 对 公 务 员 都 坚 持 ( ) “ 正 确 答 案 : C46、
17、( ) 确 立 了 依 法 治 国 的 基 本 方 略 : 正 确 答 案 : A47、 法 治 中 国 是 ( ) 的 新 阶 段 : 正 确 答 案 : D48、 新 中 国 成 立 以 来 , 我 国 经 过 30 多 年 的 改 革 开 放 , 经 济 实 现 了 持 续快 速 增 长 , 综 合 国 力 进 一 步 提 高 , 并 跻 身 世 界 第 ( ) 大 经 济 体 。民 生 得 到 显 著 改 善 , 人 民 生 活 总 体 上 进 入 了 小 康 水 平 , 社 会 主 义 现 代 化 建 设取 得 令 世 界 瞩 目 的 巨 大 成 就 。 正 确 答 案 : B49、
18、 邓 小 平 提 出 的 路 线 属 于 ( ) , 即 让 一 部 分 人 先 富 起 来 , 先 富 带后 富 , 然 后 通 过 税 收 、 制 度 建 设 , 达 到 共 同 富 裕 : 正 确 答 案 : C50、 1980 年 8 月 18 日 , ( ) 在 中 共 中 央 政 治 局 扩 大 会 议 上 作 了 题为 党 和 国 家 领 导 制 度 的 改 革 的 讲 话 , 提 出 要 进 行 党 和 国 家 领 导 制 度的 改 革 : 正 确 答 案 : A51、 ( ) 是 党 领 导 人 民 治 理 国 家 的 基 本 方 略 : 正 确 答 案 : B52、 200
19、5 年 4 月 1 日 , 我 国 又 有 34 部 法 律 、 法 规 、 规 章 开 始 实 施 。其 中 , 国 家 级 法 规 17 部 , 地 方 级 法 规 17 部 。 34 部 法 规 的 实 施 说 明了 ( ) : 正 确 答 案 : A53、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道 路 交 通 安 全 法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行 政 许 可 法 分 别 于 2005 年 5 月 1 日 、 7 月 1 日 起 正 式 实 施 。 这 体 现 了 我 国 ( ) : 正 确 答 案 : D54、 维 护 国 家 的 长 治 久 安 , 最 有 效 最 靠 得 住 的 办 法
20、 是 实 行 ( ) : 正 确 答 案 : C55、 1978 年 , 党 的 十 一 届 三 中 全 会 明 确 提 出 了 社 会 主 义 法 制 的 基 本 要 求 ,即 有 法 可 依 、 有 法 必 依 、 执 法 必 严 、 违 法 必 究 。 其 中 , 健 全 社 会 主 义 法 制 的中 心 环 节 ( ) : 正 确 答 案 : B56、 中 央 电 视 台 设 有 焦 点 访 谈 节 目 , 青 岛 电 视 台 设 有 新 闻 聚焦 栏 目 , 这 些 栏 目 是 新 闻 媒 体 为 保 证 ( ) 而 设 立 的 : 正 确 答 案 : C57、 2008 年 春 节
21、 前 , 广 东 省 领 导 表 示 愿 就 广 东 的 科 学 发 展 和 网 民 一 起 灌 水 ,也 欢 迎 大 家 拍 砖 (灌 水 、 拍 砖 是 网 络 语 言 , 意 为 提 出 自 己 的 看 法 和 意 见 ),引 起 轰 动 。 对 此 认 识 正 确 的 是 ( ) : 正 确 答 案 : A58、 作 为 执 政 党 的 中 国 共 产 党 的 ( ) , 是 实 现 当 代 中 国 政 治 稳 定的 关 键 : 5正 确 答 案 : C59、 ( ) 是 社 会 主 义 法 治 的 本 质 要 求 : 正 确 答 案 : B60、 ( ) 在 亚 太 经 合 组 织
22、工 商 领 导 人 峰 会 上 的 讲 到 : 中 国 是 一 个 大 国 ,决 不 能 在 根 本 性 问 题 上 出 现 颠 覆 性 错 误 , 一 旦 出 现 就 无 法 挽 回 、 无 法 弥 补 。我 们 的 立 场 是 胆 子 要 大 、 步 子 要 稳 , 既 要 大 胆 探 索 、 勇 于 开 拓 , 也 要 稳 妥 审慎 、 三 思 而 后 行 。 我 们 要 坚 持 改 革 开 放 正 确 方 向 , 敢 于 啃 硬 骨 头 , 敢 于 涉 险滩 , 敢 于 向 积 存 多 年 的 顽 瘴 痼 疾 开 刀 , 切 实 做 到 改 革 不 停 顿 、 开 放 不 止 步 。
23、正 确 答 案 : D61、 中 国 特 色 的 治 理 思 想 需 要 ( ) 的 领 导 。 正 确 答 案 : B62、 理 论 上 资 源 配 置 由 ( ) 决 定 , 但 整 个 国 家 的 现 代 化 进 程 却 是 由政 府 来 主 导 的 , 不 存 在 没 有 政 府 的 治 理 。 正 确 答 案 : A63、 权 威 具 有 什 么 作 用 ? ( ) 正 确 答 案 : C64、 ( ) 的 边 界 是 法 无 禁 止 皆 可 为 。 正 确 答 案 : B65、 道 之 以 政 , 齐 之 以 刑 , 民 免 而 无 耻 ; 道 之 以 德 , 齐 之 以 礼 ,
24、有 耻 且 格 。 这 句 话 出 自 春 秋 战 国 时 期 的 ( ) 。 正 确 答 案 : A66、 孔 子 认 为 , 刑 罚 只 能 使 人 避 免 犯 罪 , 不 能 使 人 懂 得 犯 罪 可 耻 的 道 理 , 而( ) 比 刑 罚 要 高 明 得 多 。 正 确 答 案 : D67、 ( ) 确 立 依 法 治 国 、 建 设 社 会 主 义 法 治 国 家 的 基 本 方 略 。 正 确 答 案 : B68、 1978 年 , 党 的 十 一 届 三 中 全 会 上 , ( ) 深 刻 指 出 : 为 了 保 障人 民 民 主 , 必 须 加 强 法 制 。 必 须 使
25、民 主 制 度 化 、 法 律 化 , 使 这 种 制 度 和 法 律不 因 领 导 人 的 改 变 而 改 变 , 不 因 领 导 人 的 看 法 和 注 意 力 的 改 变 而 改 变 。 正 确 答 案 : C69、 下 列 关 于 把 权 力 关 进 制 度 的 笼 子 的 说 法 中 , 错 误 的 是 ( ) 。正 确 答 案 : D70、 ( ) 将 依 法 治 国 基 本 方 略 得 到 全 面 落 实 列 入 全 面 建 设 小 康 社 会 的 重要 目 标 。 正 确 答 案 : C71、 ( ) 以 法 治 中 国 作 为 主 题 。 A 正 确 答 案 : D72、 政
26、 府 职 能 转 变 的 前 提 是 ( ) 。 正 确 答 案 : C73、 维 护 国 家 的 长 治 久 安 ,最 有 效 最 靠 得 住 的 办 法 是 实 行 ( ) 。 正 确 答 案 : B74、 我 国 宪 法 规 定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实 行 依 法 治 国 , 建 设 社 会 主 义 法 治 国 家 。( ) 是 依 法 治 国 的 前 提 。 正 确 答 案 : D75、 下 列 关 于 两 税 制 的 说 法 中 错 误 的 是 ( ) 。 6正 确 答 案 : A76、 公 开 透 明 、 让 ( ) 在 阳 光 下 运 行 , 是 现 代 政 府 的
27、重 要 特 征 。 正 确 答 案 : C77、 富 强 、 民 主 、 文 明 、 和 谐 是 国 家 层 面 的 价 值 目 标 , 自 由 、 平 等 、 公 正 、法 治 是 社 会 层 面 的 价 值 取 向 , 爱 国 、 敬 业 、 诚 信 、 友 善 是 公 民 个 人 层 面 的 价值 准 则 。 积 极 培 育 和 践 行 社 会 主 义 核 心 价 值 观 , 有 助 于 ( ) 。 正 确 答 案 : A78、 ( ) 规 范 行 政 权 的 运 行 , 为 行 政 机 关 行 使 权 力 设 定 了 界 限 。 正 确 答 案 : B79、 2004 年 国 务 院
28、( ) 中 首 次 提 出 了 经 过 十 年 左 右 坚 持 不 懈 的 努力 , 基 本 实 现 法 治 政 府 的 目 标 : 正 确 答 案 : B80、 2010 年 国 务 院 ( ) 强 调 了 新 形 势 下 加 强 法 治 政 府 建 设 的 重 要性 紧 迫 性 : 正 确 答 案 : B81、 十 八 大 报 告 对 于 法 治 政 府 建 设 提 出 了 新 的 目 标 要 求 , 即 到 ( ) 年 实 现 法 治 政 府 基 本 建 成 的 新 目 标 要 求 : 正 确 答 案 : C82、 ( ) 报 告 提 出 : 推 进 依 法 行 政 : 正 确 答 案
29、: B83、 ( ) 提 出 了 加 强 法 治 政 府 建 设 的 总 体 要 求 : 正 确 答 案 : B84、 ( ) 报 告 提 出 : 法 治 政 府 建 设 取 得 新 成 效 : 正 确 答 案 : C85、 法 制 政 府 的 概 念 、 内 含 、 外 延 在 制 度 上 面 临 着 法 制 政 府 指 标 体 系 构 成 的( ) : 正 确 答 案 : A86、 考 核 评 估 是 法 制 政 府 指 标 体 系 推 进 的 ( ) : 正 确 答 案 : C87、 法 制 政 府 的 目 标 是 国 务 院 及 党 的 ( ) 提 出 来 的 : 正 确 答 案 :
30、D88、 法 制 政 府 的 概 念 、 内 含 、 外 延 在 制 度 上 面 临 着 法 制 政 府 指 标 体 系 构 成 的区 域 ( ) : 正 确 答 案 : D89、 法 制 政 府 首 先 涉 及 到 政 府 的 职 能 转 换 , 强 调 政 府 和 市 场 的 关 系 , 政 府 和社 会 的 关 系 , 政 府 权 力 的 范 围 和 ( ) : 正 确 答 案 : A90、 加 强 对 行 政 执 法 人 员 综 合 素 质 的 测 评 , 提 升 严 格 执 法 、 ( ) 、 文 明 执 法 的 水 平 : 正 确 答 案 : C91、 法 制 政 府 的 概 念
31、,内 含 ,外 延 在 制 度 上 面 临 着 法 制 政 府 指 标 体 系 构 成的 ( ) : 正 确 答 案 : B92、 法 制 政 府 指 标 体 系 的 考 评 对 象 适 用 于 政 府 和 ( ) , 同 时考 评 的 范 围 根 据 考 评 对 象 的 管 理 机 构 进 行 变 化 : 正 确 答 案 : A793、 ( ) 级 指 标 规 范 行 政 执 法 : 正 确 答 案 : A94、 法 制 政 府 指 标 体 系 的 可 量 化 性 、 可 ( ) 性 在 于 提 高 依 法 行政 的 议 事 和 能 力 : 正 确 答 案 : D95、 法 制 政 府 指
32、标 体 系 的 标 准 问 题 的 关 键 在 于 客 观 和 ( ) 的推 动 工 作 : 正 确 答 案 : A96、 法 治 政 府 指 标 体 系 的 客 观 、 ( ) 问 题 , 提 升 其 指 标 体 系 的 可量 化 、 可 测 量 性 : 正 确 答 案 : C97、 自 评 是 政 府 推 进 工 作 方 式 的 ( ) , 随 着 社 会 第 三 方 评 估 的 开展 , 综 合 自 评 和 他 评 进 一 步 推 动 法 制 社 会 的 进 程 : 正 确 答 案 : A98、 法 制 政 府 指 标 体 系 的 考 评 : 自 评 ; ( ) : 正 确 答 案 :
33、B99、 中 纪 委 的 案 件 检 察 条 例 于 ( ) 年 出 台 , 直 接 沿 袭 1990 年 行政 监 察 条 例 的 规 定 : 正 确 答 案 : A100、 2001 年 , 中 央 纪 委 重 申 : 这 些 年 来 的 实 践 表 明 , ( ) 对突 破 一 些 重 大 案 件 发 挥 了 很 好 的 作 用 , 必 须 继 续 使 用 : 正 确 答 案 : B101、 宪 法 法 律 拥 有 权 威 , 是 人 民 根 本 利 益 和 意 志 的 体 现 , 是 从 ( ) 方 面 得 出 的 结 论 : 正 确 答 案 : A102、 党 和 领 导 制 度 的
34、 改 革 中 反 思 核 心 是 ( ) 及 制 度 的 重 要 性 被 忽略 这 两 个 问 题 : 正 确 答 案 : C103、 处 理 好 党 委 与 人 大 的 关 系 , 是 采 用 由 党 委 ( ) 兼 任 人 大 常委 会 主 任 模 式 : 正 确 答 案 : B104、 党 自 身 必 须 在 宪 法 和 法 律 范 围 内 活 动 , 是 ( ) 的 基 本 前 提 :正 确 答 案 : D105、 党 委 所 作 出 的 有 关 国 家 事 务 ( 非 党 内 事 务 ) 的 决 定 、 决 策 , 都 要 经 人大 予 以 合 法 化 , 然 后 再 交 由 政 府
35、 执 行 : 正 确 答 案 : D106、 十 六 届 四 中 全 会 关 于 加 强 党 的 执 政 能 力 建 设 的 决 定 中 提出 ( ) 是 中 国 共 产 党 执 政 的 一 个 基 本 方 式 : 正 确 答 案 : C107、 民 主 集 中 制 是 ( ) 所 规 定 , 是 党 的 根 本 组 织 原 则 和 活 动 原 则 : 正 确 答 案 : A108、 从 制 度 发 展 事 实 来 看 , 宪 法 法 律 体 系 更 加 符 合 国 家 治 理 体 系 和 治 理 能力 ( ) 的 要 求 , 更 加 理 性 、 规 范 , 更 加 符 合 程 序 保 障 :
36、 正 确 答 案 : B109、 关 于 ( ) , 有 人 将 其 称 之 为 最 大 公 约 数 : 8正 确 答 案 : D110、 任 何 人 都 要 服 从 ( ) : 正 确 答 案 : A111、 十 八 届 四 中 全 会 从 全 面 推 进 依 法 治 国 的 角 度 , 对 ( ) 核 心问 题 提 出 新 要 求 : 正 确 答 案 : C112、 从 ( ) 上 讲 , 法 律 体 现 党 的 大 政 方 针 、 代 表 人 民 根 本 利 益 和 意 志 :正 确 答 案 : B113、 党 的 ( ) 是 党 派 出 自 己 的 代 表 执 掌 和 控 制 国 家
37、权 力 机 关 、 行 使 国家 权 力 处 理 国 家 事 务 的 活 动 和 行 为 : 正 确 答 案 : A114、 ( ) 是 党 的 领 导 、 人 民 当 家 作 主 和 依 法 治 国 三 者 有 机 统 一 的 关 键 : 正 确 答 案 : C115、 党 的 ( ) 由 党 的 性 质 和 基 本 组 织 原 则 民 主 集 中 制 决 定 : 正 确 答 案 : B116、 1997 年 行 政 监 察 法 将 双 规 改 为 ( ) , 并 做 出 进 一 步 限 定 : 正 确 答 案 : B117、 ( ) 行 为 有 法 律 依 据 , 有 国 家 强 制 力
38、: 正 确 答 案 : A118、 中 共 ( ) 大 提 出 了 依 法 治 国 、 建 设 社 会 主 义 法 治 国 家 : 正 确 答 案 : C119、 依 法 治 国 , 首 先 是 依 ( ) 治 国 : 正 确 答 案 : A120、 国 务 院 发 布 的 全 面 推 进 依 法 行 政 实 施 纲 要 提 出 ,经 过 十 年左 右 坚 持 不 懈 的 努 力 ,基 本 实 现 建 设 ( ) 的 目 标 : 正 确 答 案 : D121、 全 面 推 进 依 法 行 政 实 施 纲 要 要 求 , 要 按 照 谁 决 策 、 谁 负 责 的原 则 , 建 立 健 全 (
39、) 制 度 正 确 答 案 : C122、 ( ) 的 思 想 家 托 马 斯 潘 恩 在 常 识 中 说 过 , 在 专 制 国 家国 王 就 是 法 律 ,在 自 由 国 家 法 律 成 为 国 王 : 正 确 答 案 : B123、 依 法 治 国 的 核 心 和 关 键 是 ( ) : 正 确 答 案 : D124、 ( ) 是 国 家 根 本 大 法 : 正 确 答 案 : A125、 2004 年 3 月 , ( ) 发 布 全 面 推 进 依 法 行 政 实 施 纲 要 :正 确 答 案 : C126、 十 一 届 三 中 全 会 期 间 , ( ) 认 为 , 实 现 国 家
40、长 治 久 安 , 只 能靠 法 治 而 不 能 靠 人 治 。 实 行 人 治 的 最 大 弊 端 就 是 把 国 家 安 危 维 系 在 个 人 或 少数 人 身 上 , 最 终 只 能 造 就 人 亡 政 息 : 正 确 答 案 : D127、 各 级 人 民 政 府 和 政 府 各 部 门 要 充 分 发 挥 法 制 机 构 在 依 法 行 政 方 面 的 ( ) 作 用 : 9正 确 答 案 : B128、 从 执 行 党 的 文 件 , 履 行 党 的 义 务 角 度 出 发 , 需 要 把 ( )放 在 治 国 理 政 的 核 心 位 置 : 正 确 答 案 : A129、 (
41、) 在 宗 教 与 法 律 中 说 : 法 律 如 果 不 被 信 仰 , 制 度 就 会 形同 虚 设 : 正 确 答 案 : C130、 全 面 推 进 依 法 行 政 实 施 纲 要 指 出 , 建 立 规 章 和 规 范 性 文 件 定期 清 理 制 度 , 对 规 章 一 般 每 隔 ( ) 年 清 理 一 次 , 清 理 结 果 要 向 社会 公 布 : 正 确 答 案 : D131、 ( ) 是 制 度 和 规 则 的 权 威 和 成 熟 的 表 现 形 式 : 正 确 答 案 : A132、 全 面 推 进 依 法 行 政 实 施 纲 要 要 求 , 要 减 少 行 政 执 法
42、 层 次 , 适当 下 移 执 法 重 心 , 对 与 人 民 群 众 日 常 生 活 、 生 产 直 接 相 关 的 行 政 执 法 活 动 ,主 要 由 ( ) 行 政 执 法 机 关 实 施 : 正 确 答 案 : B133、 习 近 平 在 2013 年 2 月 23 日 中 共 中 央 政 治 局 第 ( ) 次 集体 学 习 时 强 调 : 各 级 领 导 机 关 和 领 导 干 部 要 提 高 运 用 法 治 思 维 和 法 治 方 式 的能 力 : 正 确 答 案 : C134、 从 学 理 上 来 看 , 通 过 ( ) 途 径 解 决 纠 纷 , 是 维 护 社 会 正 义
43、 的底 线 : 正 确 答 案 : A135、 全 面 推 进 依 法 行 政 实 施 纲 要 规 定 , 地 方 各 级 人 民 政 府 应 当 定期 向 ( ) 报 告 推 进 依 法 行 政 的 情 况 : 正 确 答 案 : D136、 全 面 推 进 依 法 行 政 实 施 纲 要 规 定 , ( ) 级 以 上 地 方 人 民政 府 每 年 要 向 同 级 党 委 、 人 大 常 委 会 和 上 一 级 人 民 政 府 报 告 推 进 依 法 行 政 情况 : 正 确 答 案 : B137、 1999 年 3 月 九 届 全 国 人 大 二 次 会 议 将 依 法 治 国 、 建
44、设 社 会 主 义 法 治国 家 这 一 治 国 方 略 写 入 ( ) , 以 国 家 根 本 法 予 以 保 障 : 正 确 答 案 : C138、 中 国 共 产 党 第 十 八 届 中 央 委 员 会 第 四 次 全 体 会 议 , 于 2014年 ( ) 在 北 京 举 行 。 正 确 答 案 : D139、 ( ) 是 一 切 法 治 社 会 遵 循 的 一 条 重 要 原 则 , 也 是 落 实 一 切 权 力 属 于人 民 的 宪 法 原 则 的 必 然 要 求 。 正 确 答 案 : C140、届 四 中 全 会 通 过 的 中 共 中 央 关 于 全 面 推 进 依 法 治
45、 国 若 干 重 大 问 题 的 决定 提 出 , ( ) 是 全 面 推 进 依 法 治 国 、 加 快 建 设 社 会 主 义 法 治 国 家 最 根本 的 保 证 。 正 确 答 案 : D141、 党 的 十 八 届 三 中 全 会 以 来 , 中 央 政 治 局 统 筹 国 内 国 际 两 个 大 局 , 牢 牢10把 握 稳 中 求 进 工 作 总 基 调 , 保 持 战 略 定 力 , 以 ( ) 推 动 各 项 工 作 。正 确 答 案 : C142、 中 共 十 八 届 四 中 全 会 通 过 的 中 共 中 央 关 于 全 面 推 进 依 法 治 国 若干 重 大 问 题
46、的 决 定 提 出 , 坚 持 依 法 治 国 首 先 要 坚 持 ( ) 。 正 确 答 案 : C143、 宪 法 是 党 和 人 民 意 志 的 集 中 体 现 , 是 通 过 科 学 民 主 程 序 形 成 的 ( ) 。正 确 答 案 : B144、 中 共 十 八 届 四 中 全 会 通 过 的 中 共 中 央 关 于 全 面 推 进 依 法 治 国 若干 重 大 问 题 的 决 定 提 出 , 全 面 推 进 依 法 治 国 , 总 目 标 是 ( ) 。正 确 答 案 : A145、 我 国 正 处 于 社 会 主 义 初 级 阶 段 , 全 面 建 成 小 康 社 会 进 入
47、 ( ) 阶 段 , 改 革 进 入 攻 坚 期 和 深 水 区 。 正 确 答 案 : C146、 作 为 法 治 理 念 的 公 平 正 义 是 指 ( ) 。 正 确 答 案 : C147、 下 列 说 法 中 , 不 正 确 的 有 ( ) 。 正 确 答 案 : C148、 国 家 宪 法 日 为 每 年 的 ( ) 。 正 确 答 案 : D149、 政 法 机 关 执 法 为 民 的 本 质 要 求 和 外 在 体 现 是 ( ) 。 正 确 答 案 : C150、 中 共 十 八 届 四 中 全 会 通 过 的 中 共 中 央 关 于 全 面 推 进 依 法 治 国 若干 重 大 问 题 的 决 定 提 出 , 凡 立 法 涉 及 重 大 体 制 和 重 大 政 策 调 整 的 , 必须 报 ( ) 讨 论 决 定 。 A、 党 中 央 B、 全 国 人 大 C、 全 国 政 协 D、 国务 院正 确 答 案 : A151、 ( ) 是 法 治 的 重 要 原 则 , 也 是 严 格 执 法 的 合 法 性 基 础 。 A、 职 权 由 法 定 B、 有 权 必 有 责 C、 用 权 受 监 督 D、 违 法 受 追 究正 确 答 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