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月嫂、育婴师合同甲方:乙方:甲乙双方是平等民事主体,双方方是平等民事关系,双方本着自愿的原则,协商签订本合同,以确保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第1条 服务内容:甲方同意雇佣乙方为其提供月嫂、育婴服务,乙方也愿意为甲方提供此项服务。第2条 服务时间:2018年2月19日-2018年3月16日,共计26天,此日期仅是按照产妇预产期进行估算,具体开始时间按照产妇生产之日或双方协商日开始计算。第3条 服务地点:第4条 服务费用共计人民币伍仟元整(小写:5000.00元),付款方式:双方签合同后,甲方预付合同定金人民币壹仟元整(小写:1000.00元),余额部分待乙方入户 天后支付。第5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1、 甲方预订乙方月嫂和育婴师交纳定金后,因自身原因违约不使用的,定金不予退还。2、 在服务期间,若甲方对乙方服务不满意,甲方有权要求提前终止合同,甲方根据乙方服务实际天数支付工资,实行多退少补。3、 甲方有权拒绝乙方在其住宅从事与合同约定无关的活动。4、 甲方应向乙方明确服务要求、生活习惯,合理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