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山焦北海物字201221号山东焦化北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经济合同管理办法一、总则(一)为了维护公司对外经济交往中的合法权益,预防合同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公司相关业务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二)本办法适应于公司相关业务部门以公司名义对外签订的工程施工、物资购销、经营开发、委托服务、技术开发、房屋租赁、投资、联营、抵押担保等合同或协议。(三)本办法主要对公司合同管理部门的职责、合同的审批、订立、履行、变更、解除以及合同纠纷的处理、常用合同条款及内容、合同专用章和合同档案的管理等方面的内容进行了规范。(四)公司各级领导、法人委托人、合同管理人员及签约当事人,都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办法,并不断提升业务素质,增强法制观念,加强合同管理意识,共同维护公司利益。二、合同的审批及管理部门的职责划分(一)合同的审批1、公司对合同的审批实行合同综合管理部门审批、职能部门审批和承办部门审批相结合的原则。其中,合同综合管理部门为办公室;财务等部门为合同管理的职能部门;合同承办部门为合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