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旅游规划通则实施细则为了贯彻实施国家旅游局制订的旅游规划通则(GB/T189712003),加强旅游规划编制的技术规范和报批管理,进一步提高旅游规划编制的规范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特拟订旅游规划通则的有关实施细则。1旅游规划编制的总体要求1.1旅游规划的类型根据我国各地旅游规划编制和实施的实际情况,兼顾旅游规划编制技术群体的优势整合和规划的可操作性,将旅游规划分为旅游发展规划、旅游区规划和其他专项旅游规划三种类型。1.1.1旅游发展规划按规划的范围和政府管理层次分为全国旅游业发展规划、区域旅游业发展规划和地方旅游业发展规划。地方旅游业发展规划又可分为省级旅游业发展规划、地市级旅游业发展规划和县级旅游业发展规划。1.1.2旅游区规划按规划层次分为旅游区总体规划、旅游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旅游区修建性详细规划等。1.1.3专项旅游规划根据实际需要,可编制各种类型的专项旅游规划,主要包括旅游项目开发规划、旅游线路规划、旅游投融资规划、旅游地建设规划、旅游营销规划、旅游区保护规划、旅游服务设施规划等。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