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学生修业管理办法(修订)中南大教字201718号第一条为规范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行为,维护普通高等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学生合法权益,加强对学生修业的管理,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主席令第3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主席令第40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等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校内具有学籍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生修业的管理。第三条学生有权参加学校教育教学安排的各项活动,使用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同时应遵守各项教学管理制度,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业。第四条学校对本科学生的修业实行学分制管理。学生在导师的指导下,按专业全程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的要求,自主选修课程(含学校认可的开放式网络课程)、选择课堂和安排学习进程。第五条本科学制为四年,学生可在三至六年内完成学业。允许部分品学兼优且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提前一年毕业或提前报考研究生;对部分因故在四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