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中山市法律援助处微电影制作及播放项目采购函 中山市法律援助处微电影制作及播放项目采购函,项目编号:zssfcg。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一、采购需求 为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向市民以生动形象方式展示法律援助服务,提高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市法律援助处拟拍摄一部以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服务为主题的微电影,并在人流量较多的公共平台展播。具体需求如下:1、 制作微电影1部,片场8-9分钟,拍摄素材及成片画面须达到分辨率1080P、码率50M/S或以上,音频16位48KHz或以上,成片及所有素材的所有权归采购人。2、 供应商需了解此项目的具体情况与需求,深入了解法律援助有关未成年人的服务,提供可以反映法律援助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有助于提高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的法律意识的脚本文案。3、 供应商需具备可在人流量较多的车站、医院、公交车等场所展播微电影的宣传平台。 4、微电影于2018年7月30日前完成,在2018年8月30日前开始展播。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