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 义务教育自查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在旗委、旗人民政府领导下,在教育部门的指导下,按照上级文件的要求,我校有计划、有步聚地开展了普及初等义务教育工作。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的评估验收办法和国教督20049号、国教督办200410号文件要求,我们进行了认真的自查自评。经自查,普及初等义务教育工作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及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校有3所完全小学,5个教学点,共有教学班33个,在校学生579人,教职工74人。 二、初等义务教育各项指标完成情况 1、普及程度 小学适龄人口入学率 博荣中心校2007-2008学年度,适龄人口应入学567人,入学567人,入学率为100%。 博荣中心校2008-2009学年度,适龄人口应入学524人,入学524人,入学率为100%。 博荣中心校2009-2010学年度,适龄人口应入学565人,入学565人,入学率为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