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创先争优八项制度1、 创先争优活动领导责任制度 1、街道党工委书记是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第二责任人,各党支部书记是直接责任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2、各党支部要分别成立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充分发挥党组织作用,做到创先争优活动与推动本辖区各项工作同安排部署、同推进落实,努力实现创先争优与辖区发展两不误、两促进。 3、街道党工委对不履行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领导职责的责任人,将严肃处理。 二、创先争优活动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 1、领导结合分工情况,分别确定1-2个党支部作为联系点,切实加强对创先争优活动的领导和指导。 2、党员领导干部要与分管科室组成工作指导组联系指导1-2个党支部,要切实加强与联系点的沟通与联系,经常深入联系点调查研究、督促检查、具体指导。切实帮助联系点理清工作思路,创新活动载体,解决实际问题,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3、各联系点党支部要及时向联系领导和指导组汇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情况和问题,并定期向街道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