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上海高校学生社团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高校学生社团的管理,推动社团的健康发展,繁荣校园文化,加强高校学生素质教育工作,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高校学生社团,是指上海高校学生自愿组成,为实现成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学生组织。第三条 高校学生社团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以及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和所属院校的有关规定。第四条 高校学生社团的基本任务:(一) 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二) 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服务和凝聚学生。(三) 发挥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的载体作用,开展内容丰富、形式灵活的团组织生活。第五条 高校学生社团受所属院校党委的领导,各高校团委受党委委托,在学校党委宣传部、学生工作部(处)、教务处等职能部门的支持下,承担本校学生社团的日常管理工作。第六条 高校学生社团的活动经费主要从高校第二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