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 专心-专注-专业 东华理工大学本科学生成绩管理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加强学风建设,促 进学生全面发展,根据东华理工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本科学生的成绩管理。 二、课程考核 第三条考核方式 学生必须按照学校培养方案的要求,完成全部课程和实践 环节,包括必修课、选修课、实验、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 计(论文)等。 课程考核方式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可采用闭卷、开卷、 口试、小论文、读书报告、调查报告、作品展示以及动手能力 考查等方式。 学生思想品德的考核、鉴定,以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 规定(教育部 41 号令)第四条为主要依据,采取个人小结、 师生民主评议等形式进行。 学生体育成绩评定依据考勤、课内教学、课外锻炼活动和 体质健康等情况综合评定。 课程的考核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总评成绩达 60 分及以上 者为合格,取得该课程学分。 第四条缓考 学生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考试,须提前办理缓考手续,并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未办理缓考手续及申请缓考未被批准而不 参加考试者,按旷考处理。 学生因不可抗力的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