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11 公路与公路立体交叉11.1 一般规定11.1.3 本条对互通式立体交叉按其功能不同而分为枢纽互通式立体交叉和一般互通式立体交叉,其中前者系两条高速公路之间实现交通转换的互通式立体交叉,即美国称为的“系统互通立交”(System Interchanges);后者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与其它公路相交,或其他公路相交的互通式立体交叉。其中高速公路与其它公路相交的立交也可称为服务型互通式立体交叉(即美国称为的Service Interchanges)。当一级公路作为国家或区域的主干线,且其上的平面交叉间距足够大(2000m)时,则它与高速公路间互通式立体交叉也应按枢纽互通式立体交叉设计。11.1.4 互通式立体交叉的最小间距仍维持01194中的4km的规定。鉴于路网结构特殊等的限制,修订中增加了两互通式立体交叉之间保持1000m净交织长度的极限最小间距。条件更为特殊时,通过集散道将两个互通式立体交叉的所有出入口或主要出入口串联起来而成为复合式互通式立体交叉。执行本条时务须注意:保持1000m的净交织长度的这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