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外租吊车使用、结算管理规定一、目的:为规范公司外租吊车的使用管理,降低租赁费用,特制定本管理规定。二、适用范围:适用于 AA有限公司所有分厂、部室。三、吊车使用程序1、使用单位至少提前1天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用车申请单一式两联,使用单位一联、交机动部一联。申请单上必须注明使用吊车吨位、使用日期、要求吊车到厂时间、使用地点、使用原因、预计使用时间。申请单必须由使用单位负责人(或设备科长)签字。2、接到用车单位申请后,机动部按招标结果联系吊车厂家,确定好车辆厂家、到厂时间、地点。填写车辆使用签证、结算单(三联单),交给使用单位。3、吊车到厂后,机动部电话通知用车单位领车。4、吊车使用过程中要注意起吊安全,不得超负荷强行起吊。对周围设备、设施及作业人员安全负责。5、吊车使用结束后,由使用单位签好车辆使用签证、结算单三联单)。单中注明实际用车时间、盖使用单位章并要求司机签字确认用车时间。签好车辆使用签证、结算单一式三联:使用单位留第三联,吊车厂家留第二联,报机动部第一联。6、车辆使用签证、结算单填写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