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加强质量保障体系建设 扎实搞好合格评估工作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 季 平各位代表、同志们:大家好!全面提高质量,已成为高等教育战线的主旋律。不仅教育规划纲要中有明确要求,党和国家领导人也高度重视和十分关注。胡锦涛总书记在清华百年校庆上指出:“不断提高质量,是高等教育的生命线”,并强调“高等学校要把提高质量作为教育改革发展最核心最紧迫的任务”。3月22日至23日,教育部在北京召开“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工作会议”,整体部署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各项工作,并颁发布了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在此之前(2011年10月),已印发了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意见(教高20119号),明确了我国未来一段时期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总体设计和制度框架。刚才,教育部高教司刘桔副司长向大家传达了这次会议精神,并对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简称“质量30条”)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意见(简称“评估12条”)这两个重要文件的有关内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