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 劳动合同法的解读和认识 连续签订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从第三次起,只要劳动者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要求,用人单位就必须承诺。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相关信息,我们来看看。 自从劳动合同法生效以来,社会上对该法的争议不断。本人也想谈谈对这部法律的看法。本人既不只代表“劳”方,也不只代表“资”方,而是从劳资双方的角度,公平、公正地来理解这部法律。社会上争议的焦点不外乎以下九点: 一、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问题。 很多单位以为与劳动者签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单位就不能“炒”人,要让他们在单位一直工作到退休。认为这部法律造成了用工制度的僵化,导致不能引进外面的人才。又回到了中国计划经济时代的工作“终生制”、吃“大锅饭”就业状态。 1995年国家出台的劳动法就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作出了一些规定,2008年1月生效的劳动合同法只是在劳动法的基础上对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多增加了几个。 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