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井下爆破安全技术措施一、说明 我矿经鉴定为瓦斯矿井,各作业地点的掘进工作主要依靠放炮掘进,爆破工作量大。为切实保证放炮安全,根据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一通三防管理规定等,特编制本井下爆破安全技术措施。二、安全技术措施 1、掘进工作面所有爆破人员,包括爆破、送药、装药人员,必须熟悉爆炸材料性能和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 2、井下爆破工作必须由专职爆破工担任,爆破工必须是经过公安机关培训合格持有效证件的人员。 3、地点20m范围内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若瓦斯浓度达到0.8%,严禁装药爆破。 4、爆破作业必须严格执行“三级信号”制度(一声爆破预备、二声爆破、三声爆破工作结束)“三保险”制度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即放炮前,放炮员将警戒牌交给班组长,由班组长派人警戒,下达放炮命令,并检查顶板情况,将自己携带的放炮命令牌交给瓦斯检查员,瓦斯检查员经检查瓦斯合格后,将自己携带的放炮牌交给放炮员,放炮员发出放炮口哨进行放炮,放炮后三牌各归原主)。 5、不得使用过期或变质的爆炸材料,不能使用的爆炸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