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北京市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细则(岩土工程)1总则1.1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北京市实施规定(京建施2009841号)和北京市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家库工作制度及相关规定,制订本细则。1.2北京市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细则(下称本细则)适用于参与专项方案论证活动的专家及相关工作人员。1.3专家应本着“安全第一、保护环境、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原则,客观公正、严肃认真地进行方案论证工作。1.4专项论证原则上不包括“经过施工图审查”的设计内容。2程序2.1抽取专家。论证组织单位从专家库(市建委网上公示)中,聘请专家组成专家组;2.2方案预审。专家通过电子邮件,或专递等方式,于开会前三天拿到拟论证的专项方案,专家应于会前审阅方案,为论证会做好准备;2.3论证会及论证报告。专家按确认的论证时间、地点聚齐后,由组长组织专家进行专项方案论证,通过现场勘察、质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