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北京市市级安全社区基本条件(试行)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广“安全、健康、和谐”的安全社区建设理念,提高社会公众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逐步提高社区事故预防和伤害预防水平,推进我市安全社区的建设,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社区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安全社区建设基本要求(AQ/T90012006),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市市级安全社区基本条件。一、社区社区是指按照一定社会关系聚居在一定地域范围内工作、居住、休息、娱乐的人们所组成的社会群体和社会组织,是社会的基本构成单位。具体包括以下基本要素或特征:(一)有一定数量的人口;(二)有一定的地域界限;(三)有共同的文化、制度和经济生活,居民按一定的方式和结构分布并具有一定的凝聚力和归属感。二、安全社区安全社区是指建立了跨部门合作的组织机构和程序,联络社区内相关单位和个人共同参与事故与伤害预防和安全促进工作,持续改进地实现安全目标的社区。安全社区的创建,以一个街道或乡镇为单位。三、市级安全社区评定指标(一)建立安全社区创建工作的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