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17防止垮坝、水淹厂房事故总体情况说明本部分反事故措施在原“防止垮坝、水淹厂房事故”内容的基础上,对原条文中已不适应当前电网实际部分进行修改或删除,对已写入新规范、新标准的条款进行调整。对大坝、厂房事故的分析表明,大多数事故除和运行管理中的差错等因素有关外,设计失误、施工留下的隐患也是诱发事故发生的内在因素,应强化设计、施工、运行全过程的风险意识和安全管理。对运行中的大坝、厂房也要站在工程的全过程考虑,特别是改建、扩建等工程的设计、施工对运行厂站安全至关重要,因此,为防止垮坝、水淹厂房重大事故的发生。本部分反事故措施在原内容的基础上增加设计阶段应注意的问题和基建阶段应注意的问题。新措施在原措施的基础上新增加条款12条,其中设计阶段5条,施工阶段5条,运行阶段2条,对原条款内容修改10条。条 文 说 明条文为防止垮坝、水淹厂房事故的发生,应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电网公司防汛管理办法及防汛检查大纲等规定,并重点要求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