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南京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学生请假制度 建立和健全合理的规章制度,是搞好教育改革的一个重要方面。为了加强组织性,严明纪律,促进学生积极参加和完成学校规定的学习任务与各项活动,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都得到全面发展,现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南京林业大学学分制学籍管理试行办法的有关条款,结合经济管理学院学生管理工作要求,特制定请假制度如下:一、 学生必须自觉遵守学校纪律,按时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项教学等活动。学生若生病或有事,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按请假时间划分,审批权限如下:(1) 请假一天以内的,由班长签署意见,交班主任批准;(2) 请假一天以上,一周以内的,由班长签署意见,交班主任审核后报学院年级辅导员老师批准;(3) 请假一周以上,一个月以内的,由分管院长和分管学生工作的书记共同批准;(4) 请假一个月以上的,由分管教学院长和分管学生工作书记提出意见,送教务处签署后报主管校长批准。二、 请假需要提供的证明,(一)、病假学生因身体不适,不能坚持正常学习者,应到校医院就诊。凭医生开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