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吉林省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督导评估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40号)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175号),建立与完善促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监督保障机制,有效促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1、 指导思想 以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重大决策精神为指导,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通过实施专项督导,统筹学校布局、统筹学校建设、统筹教师队伍建设、统筹经费投入使用、统筹解决特殊群体平等接受义务教育问题、统筹完善教育治理体系,着力解决“城镇挤、乡村弱”的问题,不断缩小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差距,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为2020年实现义务教育更高水平均衡发展和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 二、督导评估的对象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督导评估的对象是县级行政区划单位(含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和国家划定的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