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公司向股东借款的税收问题一、有效-民间借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认公民与企业之间借贷行为效力问题的批复(法释19993号)明确,公民与非金融企业之间的借贷属于民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但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无效:(一)企业以借贷名义向职工非法集资;(二)企业以借贷名义非法向社会集资;(三)企业以借贷名义向社会公众发放贷款;(四)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由于公司与股东之间的借贷行为并不属于列举内容,应该受到法律保护。 二、业务处理1、 公司向股东借款,单位应该给股东开借款收据,根据收据入账。 2、借款有利息,要签订借款协议(合同),协议(合同)中写明借款年利率,到期时,按协议中约定的借款利率计算利息。 3、向个人支付利息,要代扣代缴5%的营业税及附加,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 三、税务风险 1、按照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借款合同的征税范围为: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所签订的借款合同。非金融机构和借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