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关系:相同之处:1、都有相关的法律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依据的是土地管理法城市规划依据的是城乡规划法2、组织领导,都由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3、规划审批,都是分级审批4、两规关系的法律规定,两规法律均规定规划的不同之处:1、规划的范围不同土地管理法第四条规定,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说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范围是相应行政级别辖区内全部土地资源,是从整体上把握区域内全部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开发和整治。城乡规划法第三条规定,城市规划区是指城市市区、近郊区以及城市行政区域内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城市规划区的具体范围,由城市人民政府在编制的城市总体规划中划定。2、关于规划思路。两规的规划思路是不同的,这两规之间重要的相异之处。土地管理法第十八条明确规定,下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依据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编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建设用地总量不得超过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耕地保有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