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销售任务书为确保我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销售工作稳步推进,根据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人才安居工程的决定(深发20105号)和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现就 宗地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销售提出以下任务:一、建设任务(一)户型标准。本项目安居型商品房单套建筑面积65平方米以下住房不少于安居型商品房建设总套数90%,65-85平方米住房不超过安居型商品房建设总套数10%,建筑面积误差5%,最大户型不超过85平方米。其中,宝安福永地块安居型商品房总套数不得低于500套,龙岗南岭地块安居型商品房总套数不得低于2850套。(二)绿色建筑标准。土地竞得人应当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住宅建设标准的规定建设安居型商品房,达到深圳市绿色建筑评价规范铜级标准,优先使用绿色再生建材产品。(三)装修标准。根据条例相关规定,本项目安居型商品房应当按照环保节能、经济适用的原则统一完成室内装修。住宅户内装修标准详见附件1.1。土地竞得人用于住宅户内、公共部分装修标准的材料、空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