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附件2富顺县高端人才引进储备管理办法(试行)(富委组通201785号)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放活、搞活人才工作,推动在吸引高端和急需紧缺人才方面有新的突破,真正让人才引得进来、立得起来,加快构建区域人才高地,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的高端和急需紧缺人才,在我县机关、企业依靠自身不能直接引进时,可以通过人才储备,使用“引才专项事业编制”引进。第三条 高端和急需紧缺人才储备管理工作在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由县委组织部(县人才办)、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及有关部门共同实施,县高端人才储备中心具体承办。第二章 范围和条件第四条 引进储备高端和急需紧缺人才企业,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规模以上企业。 2.建有省级及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等研发载体,承担国家或省重大项目的企业以及省级以上创新型示范企业。第五条 引进储备高端和急需紧缺人才机关,应是承担县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