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南安市霞美中心小学高级教师职务竞聘量化方案(第六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修订稿) 为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职务竞聘量化考评工作,确保教师职务聘任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根据南安市教育局关于规范教育系统专业技术职务竞聘量化考评工作的意见(南教人【2014】41号),结合历年评聘工作实践,制定南安市霞美中心小学高级教师职务竞聘量化方案,请各校组织教师学习,提出修改意见。一、组织领导1.成立霞美中心小学教师职务竞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小学、幼儿园系列职称评审推荐工作。2.领导小组成员由党、政、工及学校领导、教师代表组成。二、竞聘对象符合晋升小学高级教师条件的教师及小学高级待聘教师均可参加竞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均实行“一票否决”原则,即不得参加当年的竞聘:(1)凡在受处分期内或竞聘当年度受到党纪、政纪处分;(2)违反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试行)关于师德考核20种情形之一的;(3)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教师;(4)任现职以来,教育教学效果甚差,或有偿家教屡禁不停,或违反收费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