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附件2广州市建设工程项目用地审批阶段办事指南一、案件类型适用于广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优化审批流程试行方案规定需由国土房管部门和规划部门实施的并联用地审批类业务。二、办理依据(一)用地类业务: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2004年8月28日起施行;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256号,1999年1月1日起施行;3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3号,1999年3月2日起施行;4划拨用地目录,国土资源部令第9号,2001年10月22日起施行;5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21号,2003年6月11日起施行;6关于调整我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计收标准的通知,穗府办201035号,2010年7月1日起施行;7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优化审批流程试行方案的通知,穗府20138号,2013年5月1日起实施。(二)规划类业务: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