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岳池县伏龙乡2017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辖区安全生产责任意识,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伏龙乡辖区各村、社区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第三条 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分为工作目标考核和事故控制指标考核。工作目标主要考核组织领导、机构建设、责任制落实、预防措施、安全投入、应急救援、建章立制、事故处理、宣传教育、专项整治、隐患治理、落实和执行上级工作部署以及安全生产日常监控等。事故控制指标主要考核安全生产各类事故起数、事故死亡人数等。第四条 乡政府年初与各村、社区下签订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各村、居委会必须按照责任目标承诺的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层层分解安全责任,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完成各项工作目标和事故控制指标。第五条 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分为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由乡安委会统一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