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前 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中第十七条规定:“生产、储存、使用剧毒化学品的单位,应对本单位的生产、储存装置每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生产、储存、使用其它化学品的单位,应对本单位的生产、储存装置每两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对工程系统进行安全评价既是企业搞好安全经营的重要保证,也是政府安全监督部门管理的需要。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下发了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工作的通知(冀安监管二20034号),在全省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评价工作,进一步深化和推动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督和管理的专项治理,有效监控和治理化学品生产和经营活动中的危险事故隐患,保证单位职工生命及财产的安全,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的全面发展。XXXX珏峰加油站已于2004年由XXXX安全评价事务有限公司对其危险化学品经营情况进行了评价,并取得了危险化学品经营安全许可证。今年,珏峰加油站委托我公司对其进行安全评价。接受委托后,我公司组织专家经过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