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借款合同中既约定利息又约定违约金的处理蒋贤铮(作者单位: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在审理合同特别是民间借贷合同案件中,常遇到合同当事人在借款合同中约定:借款人支付借款期限内的利息,如不按期支付利息则出借人要计收复利;借款人超过借款期限未归还借款本息则出借人要计付罚息;有的约定借款人既要支付利息又要支付违约金。为准确处理此类案件,需要梳理以下几个法律问题。一、法律概念上的区分。1、银行借款合同与民间借贷合同。这是合同法规定的两种借款合同类型。两类合同的区别主要有两个方面。(1)借贷主体不同。银行借款合同是以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为贷款人与以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为借款人之间签订的借款合同,又称为信贷合同或贷款合同。民间借贷合同是指自然人之间签订的借款合同。现行法律禁止企业法人之间签订借款合同。(2)贷款利率不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三十八条“商业银行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的上下限,确定贷款利率。”和合同法第二百零四条“办理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贷款的利率,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的上下限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