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昆明市2010年招商引资工作实绩考核奖惩办法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大全市招商引资工作力度,充分调动各地各部门招商引资工作的积极性,奋力攻坚2010年,确保年度招商引资目标任务完成,在总结我市2009年招商引资考核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2010年我市招商引资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是科学、公正、规范地考核认定招商引资项目,核定各被考核单位招商引资任务完成情况和兑现奖惩的政策依据。第三条 市委组织部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负责全市招商引资考核工作(以下简称“市考核办”),市投资促进局、市商务局配合做好考核工作,考核实行市县两级联动机制和考核项目网络申报制度。第二章 考核对象和时限第四条 2010年招商引资工作的考核对象是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三个开发(度假)区管委会(以下简称“县区”)、市级41个驻外招商分局、昆明发展投资集团、昆明市轨道交通公司和市政府对新加坡工作办公室。空港经济区管委会纳入官渡区人民政府考核。第五条 考核时限为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20日(外资截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