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氧气、乙炔、金火焰使用管理规定氧气、乙炔、金火焰做为易燃易爆物品,如存放、使用管理不当,极容易发生气体泄漏造成浪费,甚至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为了杜绝浪费及安全事故发生,特制定本规定,望使用单位遵照执行:1、购买、入库、存放1.1、氧气、乙炔、金火焰由材料科负责采购,租赁部负责验收、入库、发放使用。1.2、氧气、乙炔、金火焰必须从正规的厂家或专门生产该产品的企业购进,购进的产品必须合格、达标。1.3、氧气、乙炔、金火焰入库时要有专人负责检查气瓶气压是否达到标准;气瓶安全帽、防震胶圈是否完整齐全且有效;色标是否明显;气瓶阀口是否漏气,如有气压不达标、部件损坏、标志不明显或漏气等现象,应及时退回给厂家。1.4、进库后或发放到各工程现场的氧气、乙炔、金火焰应分类放置,存放地点应远离明火,不得与易燃易爆物品混放,应有防日晒、防雨淋等措施,如发现现场气瓶随意放置或没有进行防护的,每发现一次罚相关责任人或相关单位50-100元。1.5、压力表及安全阀门要定期检验,并做好检查记录,存档备检。1.6、储存气瓶仓库周围10米内,不得堆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