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教学工作量计算及考核办法本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是根据学校【教务通知2009第63号】计算办法和【教务通知2010第1号】的结算办法,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而制订。一、教学工作范围教学工作包括:讲课、助课、答疑、批改作业、实验课、实习、课程设计、指导毕业设计(论文)、指导研究生、教学改革项目研究、指导大学生研究训练计划等。二、教学工作量定额教授:250学时/学年 副教授:240学时/学年讲师:220学时/学年 助教: 200学时/学年非教师系列职称的教学人员工作量定额参照上面对应职称执行。三、理论教学环节工作量计算办法本科教学:Q=计划学时,其中,Q是当量学时,k为课程系数,p为人数系数环节课程类型kp备注讲课通识教育必修课16061-120人120-170人以上授课教师参加辅导、答疑、批改试卷、批改作业等(至少批改作业总量三分之一)不再单独计算教学工作量。 助课教师必须跟班听课、参加辅导、答疑、批改试卷、批改作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