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 潮州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加快解决饮用水水源地突出环境问题,根据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广东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有关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一、目标任务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广东省饮用水水源水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利用两年时间,全面完成我市县级及以上城市地表水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立、治”三项重点任务,进一步提高我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保障水平。(一)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未完成保护区划定或保护区划定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要以“水质优先、区域统筹、科学规范、精准保护”为原则,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相关技术规范,结合饮用水源地实际情况,限期依法依规进行划定或调整。(二)设立保护区边界标志。重点检查是否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边界设立明确的地理界标和明显的警示标志。不符合法律规定要求的,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