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附件2:江苏省首台(套)重大装备及关键部件认定管理实施细则(2012年修订)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促进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及关键部件的研制应用,提升我省装备制造企业自主创新和市场开拓能力,推动全省高端装备制造业加快发展,特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全省首台(套)重大装备及关键部件的认定管理和应用示范工作,旨在鼓励发展高端制造领域自主研制的高新技术装备、大型成套装备及其关键部件。第二章 认定范围第三条 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技术和新医药、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和软件、物联网和云计算、新能源汽车、智能电网和海洋工程装备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所需的高新技术装备,以及与上述高端装备配套的关键部件。第四条航空航天装备、轨道交通装备、智能制造装备、新型电力装备、工程机械、新型农机、高端专用装备等领域中,具有原理、结构、性能等重大创新,节能、节材、环保等特征显著的重大关键成套或单机装备,以及与上述装备配套的关键部件。第三章 认定条件第五条 申请认定的首台(套)重大装备及关键部件是指省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