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办法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根据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办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一、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形式(一)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批准和公布的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二)省卫生厅批准和公布的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三)各市、县、自治县批准和公布的县(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四)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授权组织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五)省卫生厅批准和公布备案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六)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批准的继续医学教育基地和省继续医学教育基地组织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七)医疗卫生单位组织的继续医学教育自管项目。(八)自学等其他形式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二、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类别继续医学教育按照活动性质分为类学分和类学分。(一)类学分 1、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2、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3、省卫生厅授权单位组织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4、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批准的继续医学教育基地和省继续医学教育基地举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