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海南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的管理规定(2011年8月30日修订)为加强对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规范管理,根据国家教育部和海南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就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转专业的有关事宜规定如下:一、基本原则(一)本项工作的基本指导思想:申请自由,宏观控制,规定时间,公开考核,双向选择,择优录取。(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规范的原则。所有教师、管理人员及学生都必须严格遵守本规定与程序,所有与转专业有关的行为都要依据本规定进行,并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群众的监督。(三)各专业转出或接收转入学生的数量控制在该专业该年级学生总数的5%以内。(四)转专业学生一般转入同一学科或相近学科门类同一年级。文科专业学生不能转理工科专业;艺术类、体育类、中英合作项目类学生不能转其他普通类专业。(五)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只能转专业一次。二、转专业的条件(一)具备我校全日制本科学籍资格的一、二年级在校学生。(二)在原专业学习期间,公共课程平均学分绩点2.0,并具有适合拟转入专业学习的某方面特长。(三)身心健康,且符合转入专业对身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