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大学学生请销假管理办法(试行)---海南大学(共4页).doc

上传人:晟*** 文档编号:8870712 上传时间:2021-11-29 格式:DOC 页数:5 大小:25.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湖南大学学生请销假管理办法(试行)---海南大学(共4页).doc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湖南大学学生请销假管理办法(试行)---海南大学(共4页).doc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湖南大学学生请销假管理办法(试行)---海南大学(共4页).doc_第3页
第3页 / 共5页
湖南大学学生请销假管理办法(试行)---海南大学(共4页).doc_第4页
第4页 / 共5页
湖南大学学生请销假管理办法(试行)---海南大学(共4页).doc_第5页
第5页 / 共5页
亲,该文档总共5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海南大学MPA研究生请假管理暂行办法为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生活秩序,规范MPA研究生请假行为,保障MPA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获得专业硕士学位,制定本办法。第一条 MPA研究生应当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未经准假,不得缺课。第二条 凡因工作或其他正当事由,不能参加学校安排的学习、考试和其它学术活动的MPA研究生,请假按下列程序办理。(一)由MPA研究生本人向MPA教育教育中心提交请假或缓修、缓考书面申请。请假条必须注明事由、起止时间、有效联系方式,由MPA研究生所在工作单位或医院盖章、任课教师签字后报主管MPA教学副院长审批。(二)MPA研究生请假时间累计超过课程总学时1/2,按缓修或重修办理。(三)MPA研究生参加MPA课程学习,修满规定学分,在学位论文撰写期间,不能参加学校组织的其它学术活动的,按上述程序办理请假手续。(四)MPA研究生请假期满,应及时销假。如需续假,应办理续假手续。第三条 请假未获批准擅自缺课、缺考的MPA研究生,一律按旷课处理。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海南大学MPA研究生。由海南大学M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实用文档资料库 > 公文范文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