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煤矿采空区灾害综合治理初步设计安全专篇编制基本要求1 目的和适用范围1.1 为规范煤矿采空区灾害综合治理初步设计安全专篇编制内容,提高煤矿采空区灾害综合治理过程的安全防范意识,预防事故发生,促进安全施工,特制订本基本要求。1.2 本基本要求适用于内蒙古自治区范围内采用露天剥挖方式进行煤矿采空区灾害综合治理的所有项目。2 术语和定义2.1 煤矿采空区灾害综合治理范围统称“治理区”,治理区可根据范围大小分为若干“治理分区”,治理区内的一切工程活动均受安全专篇的约束。2.2 GB/T15663 煤矿科技术语及煤矿安全规程中定义的术语适用于本基本要求。2.3 煤矿采空区灾害综合治理安全专篇,是指在煤矿采空区灾害综合治理初步设计的基础上对治理区安全设施和条件的设计,包括说明书和附图两部分。3 基本规定3.1 煤矿采空区灾害综合治理初步设计安全专篇必须在以下资料基础上编制:a) 经政府相关部门评审、批复的煤矿采空区灾害综合治理详细勘查报告;b) 自治区级政府有关主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