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中国交建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及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中国交建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及信息报告工作的管理,确保统计资料和信息的准确、及时,提高中国交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水平,遵照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生产安全信息报送和事故统计报表的规定,结合中国交建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国交建及所属各企业、各事业部、各区域总部、总承包公司、各直属项目部(以下简称各单位)。受中交集团委托,由中国交建代管的存续企业可参照本办法执行。第三条 中国交建办公厅负责公司总部安全生产报表的填报工作。第四条 中国交建安全质量监督部是中国交建安全生产统计报表及信息报告的最终汇总部门,负责按照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及时报送相关报表。第五条 各单位应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制度。必须按规定,明确主管领导,指定负责部门,落实信息统计工作岗位、人员。第二章 报告要求第六条 发生事故后,各单位应按照中国交建生产安全事故快报制度有关要求及时报送生产安全事故快报表(附表1)。事故结案后,事故单位应将政府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