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或者汽车渡船的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在公路上行驶许可(含变更许可事项)操作规范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名称: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或者汽车渡船的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在公路上行驶审批性质:行政许可二、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4第19号,1997年7月3日初次公布,1999年10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第五十条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或者汽车渡船的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不得在有限定标准的公路、公路桥梁上或者公路隧道内行驶,不得使用汽车渡船。超过公路或者公路桥梁限载标准确需行驶的,必须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并按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运载不可解体的超限物品的,应当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时速行驶,并悬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