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第十章 土地利用评价10.1 占用土地、主要拆迁建筑物的种类和数量拟建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的乌恰县和阿图什市境内,起点位于阿图什境内,终点位于乌恰县境内的伊尔克什坦,路线大走向由东向西,沿线涉及阿图什市和乌恰县的土地,推荐项目在选定路线走向时,考虑了对现有农田、林地、树木等的保护,尽量减少对农田的占有和切割。沿线占地范围内主要有荒草地、林地、耕地、宅基地、林木、电力电讯等实物,路线穿越天然气管道,光缆等实体。10.1.1 公路用地范围1、确定公路用地的原则根据JTG D20-2006公路路线设计规范6.7.1条规定公路用地应遵照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合理拟定公路建设规模、技术指标、设计施工方案,确定公路用地范围。2、公路用地范围根据公路路线设计规范6.7.2条,本项目公路用地范围应符合以下规定: 公路路堤两侧排水沟外边缘(无排水沟时为路堤或护坡道坡脚)以外,或路堑坡顶截水沟外边缘(无截水沟为坡顶)以外不小于1m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