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珠海市斗门区区长质量奖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引导和激励我区各行各业的组织建立和实施卓越绩效模式,提升辖区内产品和服务质量水平,全面提高区域竞争力,推动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和珠江口西岸核心城市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珠海市斗门区区长质量奖(以下简称“区长质量奖”)是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政府设立的最高质量奖项,由区政府批准、表彰和奖励,授予斗门区内质量管理成效显著,产品、服务和经营质量、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等在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并对斗门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卓越贡献的组织。本办法所称的组织,是指斗门区企业、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第三条 区长质量奖的评定工作以促进组织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宗旨,以科学、公正、公平、公开为原则,以政府积极推动、引导、监督为保证,以服务我区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优化为目的,不断促进我区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