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2000-2015年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规划要点国家经贸委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司 二000年八月二十三日我国政府一直非常重视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在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上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的建议要求“积极发展新能源,改善能源结构”。1998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明确提出“国家鼓励开发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国家计委、国家科委、国家经贸委制订的19962010年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纲要则进一步明确,要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加快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和产业建设步伐。从长远来看,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可以逐步改善以煤炭为主的能源结构、尤其是电力供应结构,促进常规能源资源更加合理有效地利用,缓解与能源相关的环境污染问题,使我国能源、经济与环境的发展相互协调,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从近期来看,开发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除了能够增加和改善能源供应外,还对解决边疆、海岛、偏远地区的用电用能问题、实现消灭无电县和基本解决无电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