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证券发行与承销的流程要点梳理【说明】下文中,“办法”指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通知”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试行询价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备忘录”指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询价对象条件和行为的监管要求股票发行审核标准备忘录第18号。一、询价与定价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应当通过向特定机构投资者(以下称询价对象)询价的方式确定股票发行价格。(办法第五条)2. 询价分为初步询价和累计投标询价两个阶段。3. 首次发行的股票在中小企业板、创业板上市的,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可以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确定发行价格,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办法第十四条)4. 发行人及其保荐机构应通过初步询价确定发行价格区间,通过累计投标询价确定发行价格。(通知第三条)5. 保荐机构应在初步询价时向询价对象提供投资价值研究报告。(通知第三条)6. 公开发行股数不足4亿股的,参与初步询价的询价对象应不少于20家;公开发行股数在4亿股(含4亿股)以上的,参与初步询价的询价对象应不少于50家。(通知第四条)7. 询价对象按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