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重点技术改造专项支持实施细则(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加快推进企业技术改造,鼓励和支持企业实现内涵式发展,促进产业转型和“四新”经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技术改造的指导意见(国发201244号)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本市企业技术改造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发201359号)有关精神以及上海市产业转型升级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沪经信规201510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使用原则)专项支持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产业发展的政策和导向,符合财政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聚焦重大项目,创新支持方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和高效。第三条(管理职责)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经济信息化委)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编制专项支持资金预算,编制发布年度专项支持资金项目申报通知和上海市重点技术改造支持目录,组织项目评审,编制资金使用计划,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